日前,文化部、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首次提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围绕这一焦点问题能否落实到位的问题,记者昨天分别采访了包括业内人士、律师以及部分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 ■想玩游戏办法多
昨天上午11:40,河西区某网吧。网吧门口收银台上摆着一个牌子,写着“实行实名登记,请出示身份证”。记者询问网管,上网是否必须出示身份证?网管回答,如果办理一张会员卡就不需要了。正在记者与网管对话时,一位青年男子走进网吧。网管要求其出示身份证,男子回答没带。网管显出不高兴的样子说:“国家这样规定,不能给老板找麻烦。我先借你一个,下次想着带。”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一张没有任何标志,只有一串类似身份证号码的卡,递给了该男子。
12:00前后,十几个高中学生走进来打游戏,记者询问他们的年龄时,他们均表示“自己已经成年”。当被问及网游中的点数、装备是怎么得到的时,他们纷纷称,或是靠在游戏中拼时间,或是通过购买游戏点卡获得。当被问及国家出台了新规,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网游虚拟货币交易时,他们均表示想玩就会有办法,实在不行还可以用家人的身份购买。
律师 ■实际操作 难度极大
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律师卢嘉亮认为,“通知”的出台,是我国首次以部委规章的形式,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概念。它规范了市场准入程序,完善了网游虚拟货币发行及交易的条件,以及网游虚拟货币争议的解决途径和违法惩罚措施等。该通知对于网络游戏产业的长远发展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同时也有助于稳定金融货币市场,尤其是“通知”明确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可能会对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游发挥一定作用,但是实际操作难度极大。
首先,该规定并不禁止未成年人操作网络游戏,只是限定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其次,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中心根本无法确定玩家的真实身份及年龄,更无法控制此类交易的发生,这对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的立法初衷是背道而驰的。因此,相关单位应进一步完善规定,设计出科学、可行的虚拟货币交易细则,把握网络游戏的各个环节,同时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使规定落到实处,为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游发挥应有作用。
此外,“通知”首次明确网游虚拟货币交易实名制。此举对游戏玩家在发生虚拟货币争议时的证据保留,维护合法权益,肯定会发挥积极作用。
业内人士 ■落实规定 更多靠自觉
睿亿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邸克威表示,他们已在昨天上午收到了两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谈及“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的规定,他表示网络虚拟货币有很多表现形式。“通知”所称的虚拟货币是特指专门用于《魔兽》《跑跑卡丁车》这类游戏,可以兑换成现实利益的特定游戏币。近年来,一些网游玩家或者中介公司,通过出售游戏点数、装备等虚拟货币,换取金钱和现实中的某种利益。由于这些交易活动一直没有国家相应的法规予以规范,所以它已经严重威胁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国家金融体制。
现在国家出台禁止性规定,不允许网游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向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初衷无可厚非,但是现实中操作起来非常困难。像网吧、迪厅等营业性场所,国家也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规定。这些场所可以通过检查进入人员的身份证来确认他们是否成年。但是,作为网游交易的双方,无论是网游提供方还是作为接受方的玩家,双方几乎是不透明的。作为网游服务的提供方,他们没有办法控制玩家是否为未成年人。即便是他们在提供网游服务前,会要求玩家进行实名登记,未成年人也完全可以通过输入家人身份证号的变通方式蒙混过关。他个人认为,国家的这种规定,更多需要参与者自觉遵守。(新报记者 宫伟 实习生 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