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来自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的消息,10月15日,天津、上海、湖北、广东、宁夏等5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调整工作圆满完成。
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按照《中国气象局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安排,坚持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原则,在北京、宝山、东山、杭州、休宁、安庆、武汉、广州、沙坪坝等9个站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率先完成天津、上海、湖北、广东、宁夏等5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调整工作,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业务规定和规章制度。全国其余26个省份将在年底前完成调整工作。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调整后,地面气象观测任务的针对性将更强,业务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减少观测员不必要的劳动,效益显著提高,为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