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炎炎夏日,游泳消暑成为很多群众的选择,各游泳场所也迎来人流高峰。为确保群众在游泳时的安全,15日,区文体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各游泳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在一大型温泉度假村,检查人员仔细检查该场所有无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及救生员资格等级证书等相关证照,并到现场查看。
据了解, 游泳经营场所除了办理相关的证照外,场地要设有广播设施、警示牌、《游泳须知》,深、浅水区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浅水区不得超过1.5米。必须设有救护台,配备救生圈、救生杆、救生绳和氧气袋,夜间照明要充足并配备应急照明设施,游泳场所开放时必须有足够的保安人员维护公共秩序。
检查人员表示,他们将会严格执法,对发现证照不全或设施不完善的场所将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要求才准予开放,以保证游泳群众的生命安全。火炬台记者:长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