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2月1日起,我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正式实施。河西区张女士给本报投诉版发来电子邮件反映,虽然保护指南已经开始实施,但网络上竟然还有人把她的车辆信息当做商品来贩卖。
近日,河西区读者张女士经常被各种推销车辆保险、汽车用品,甚至是二手车买卖的电话打扰,更令人惊奇的是,这些人居然能够直接说出张女士的名字和所购车辆品牌。一位打来电话要买张女士车的人告诉她,他的信息是花钱买的。
记者根据张女士提供的线索,在网上搜索到一个名为“车主个人信息查询”的网站,其声称可以查“全国车主个人全套身份信息”,网页中以广东省广州市车主信息为例进行了检索截图,刻详细获知车主的“居住地址、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甚至是“购车日期、发动机号码”,查询费用是130元,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而联系方式仅仅是一个QQ号码。
对于网络贩卖个人信息资料情况,德唯律师事务所贾芳律师认为,公民的个人信息属于隐私权的保护范畴,恶意收集、散布、买卖个人信息都是严重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保护指南》是我国首个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在个人信息的收集阶段需要具有特定、明确、合法的目的。收集前要采用个人信息主体易知悉的方式,向个人信息主体明确告知。也就是说,只有在个人信息主体知晓并同意的情况下,他人才可以使用相关个人信息。尤其是不可以直接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收集个人敏感信息,确需收集其个人敏感信息需要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明示同意。收集阶段告知的个人信息使用目的达到后,需要立即删除个人信息。
此外,贾芳律师还表示,《保护指南》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进入了一个“有标可依”的阶段,在标准明确以后,首先,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窃取、贩卖、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对个人信息的非法传播和使用。其次,针对网上提供信息发布服务的商户要加强监督和管理,比如在其办理入网手续时,要求其采取后台实名制,以便在日后的责任追究过程中有据可寻。第三,加大科技投入,通过技术拦截等高科技手段阻断个人信息的泄露和传播。(记者 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