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从市对外友好协会获悉,本市将首次举行“天津市人民友谊贡献奖”的评选表彰,评选活动近日启动,将评出单位奖10个,个人奖10个。
获奖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长期以来为国际友好交流工作不懈努力,积极组织或推动市政府和民间国际友好交流活动;在经贸领域、文化领域、科技环保领域及教育、卫生、体育、旅游等领域,为促进本市同世界各国人民友好交流与合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为促成本市与世界其他城市结好或深化本市与已结好友城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在推动本市与港澳地区各领域交流与合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各种突发事件中帮助和支持天津市民,为挽救人民生命和财产发挥积极作用并有突出表现的;在本市组织举办重大国际会议、国际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具有突出贡献的。(记者 刘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