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作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滨海新区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深入推进“十大改革”。他们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减、撤、放、退、并、整”的要求,逐步减少、简化、规范和下放行政审批,深化“保姆式”服务,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提升具有新区特色的服务品牌,努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运转协调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
精简审批机构 减少审批事项
近几年,滨海新区积极推进职能归并,精简审批机构。按照“五统一”的标准,他们逐步减少审批事项,统一办事流程,规范办事指南。规范后申请要件数由原来的平均7.4个减少到现在的平均5.18个,减少比例为31.1%,平均承诺办结时限由8.75天压缩到5.74天,提速达34.4%,申请要件减少、平均承诺办结时限提速均居全市第一。今后,对国家和市政府明确取消的审批事项,他们将坚决予以取消。对新区范围内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以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为重点,进行深入清理,在行政审批实施层面率先探索减少行政审批的有效途径。
全程跟踪重大项目
全程跟踪重大项目,为企业提供高效快捷便利的服务。新区建立投资项目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坚持“一窗统一接件、同步效能登记、审批时间和自然时间双限时和帮办领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新区还将建立和完善企业发展共享服务平台,在行政审批服务网网站上设立企业发展信息共享服务网络平台,在新区各管委会设立企业发展综合服务窗口,并在两级中心建立服务企业发展联络员队伍,及时为企业提供服务。伴随着信息化网络服务平台建设的深入,他们还将建立集自助行政服务、行政审批办公、全程效能监察等信息化平台为一体的支撑环境。
与此同时,新区积极推动审批重心前移,将市级下放新区的25项审批事项授权城区管委会实施,将25项审批事项下放到中心商务区、22项审批事项下放到临港经济区,制定了《滨海新区街镇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事项指导目录》131项,街镇中心建设全市第一。遵循市场优先、社会自治优先的原则,他们将按照城区管委会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审批职能、功能区管委会侧重加强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审批职能的定位,进一步向各管委会下放一批行政审批权限。此外,健全新区、管委会、镇街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逐步在城乡社区(村)设立便民代办点,将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把对市民的服务送到他们的家门口。
实现“新区的事新区办”
为了实现“新区的事新区办”,他们努力争取市级事项,自主促进发展。先后两批次争取142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33项职能事权事项下放新区,另外有5个市级部门在新区中心设延伸窗口,可办理18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新区在全国同类地区实现了审批权限大、配制优的领先位置。今后,按照全市新一轮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部署,结合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争取市政府向新区下放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权限,并做好承接和分层级实施工作。
通过创新服务机制,新区不断强化阳光行政。他们建立双轨服务机制,即工作时间实行现场审批服务制,非工作时间实行预约审批服务制;建立首问负责机制,首办人员全程协调办理;建立限期办理制度,确定行政审批的承诺办结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建设网络系统,实行全程效能监察。下一步,他们正在清理规范行政职权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编制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信息表,并将审批程序和审批人员向社会公开。(记者 孙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