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鸣 画
串通民警假立功追踪
“缓刑”所长被改判五年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被控受贿罪的佛山禅城南庄镇国土所原所长何秋在取保候审期间,为了争取立功减刑, 向司法机关检举了一起他人贩毒案。何秋因举报立功,在一审中获轻判。但是,判决生效后,禅城检察院收到举报, 其立功情节系其串通南庄镇民警虚构的(详见6 月12 日《珠三角新闻》报道)。
28 日, 禅城法院对何秋受贿案再审宣判,决定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何秋在担任佛山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南庄管理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07 年至2009 年先后收受罗某珠等个人和单位送来的人民币合计5.6 万元, 港币5000 元。2010 年11 月12 日,禅城法院公审何秋受贿案。庭后,辩护人提交了一份立功材料。这份立功材料显示,2010 年11 月14 日,何秋向南庄派出所举报了一条他人贩卖毒品海洛因的线索, 并带领侦查人员到现场侦查。南庄派出所于当天晚上抓获贩毒嫌疑人容某。
鉴于何秋有立功表现,2010 年12 月15 日,禅城区法院一审判处何秋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退回的6.1 万元赃款予以没收。
2011 年1 月, 禅城检察院对民警帮助何秋伪造立功证据进行侦查, 发现2010年、时任南庄派出所副所长的李某平利用负责刑事侦查工作的便利,违反查禁犯罪活动的职责、滥用职权,授意该所民警梁某强向被取保候审的何秋提供他人贩毒的犯罪线索,帮助何秋取得立功证据,减轻处罚。
法 院再审认为, 原判认定何秋有立功表现与事实不符, 对其减轻处罚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应予纠正。(羊城晚报佛山讯 记者黄晓晴、通讯员禅法宣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