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北京)大兴区旧宫镇原副镇长刘世友被控在主管拆迁工作期间收受两公司100余万元贿赂。记者上午获悉,52岁的刘世友涉嫌受贿罪被诉至朝阳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刘世友在担任大兴区旧宫镇副镇长期间,利用主管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于2009年至2011年间为北京宏城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给予的钱款21.3万元。
2009年至2010年间,刘世友利用工作便利,还收受北京市京顺达物资有限公司给予的钱款80万元。刘世友后被查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刘世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胡晓霞 黄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