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孤云和冯男因行车纠纷互告伤害,念法律的李自己写状纸。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竹市某大学法律研究生李孤云,前年10月间骑车,遭小客车驾驶冯姓男子按喇叭超车,2人在机车回转道停车,一言不合互殴,李练咏春拳近10年,冯男被打到肋骨骨折、头眼挫伤,李则仅膝盖、手肘挫伤,双方互告伤害。新竹地院认为,李学法律,应善用所学,却因细故伤害对方,判李有期徒刑10个月。
28岁的李孤云在新竹区当咏春拳教练,他师父的父亲是咏春拳大师叶问的亲外甥卢文锦,因此他算是叶问的曾徒孙。
李昨得知判决表示:“一定会上诉!”李说,冯先挑衅,“却踢到铁板”,“总不能因为我练过拳,别人打我我就不能防卫吧。”他认为让对方受伤,道义上应负责,但他学法律,论法他绝不退让。李告冯的案件另案审理中。
检警调查,前年10月间晚上11点多,李孤云骑车返家,在新竹市武陵桥下遭冯按喇叭。李追赶冯男,比手势和口语要求对方下车。
冯表示,他以为是行车纠纷,下车察看时,李跑过来朝他右眼打一拳,“眼睛快爆掉、血用喷的”,他为自保抱住李的身体,李仍继续朝他拳打脚踢,挣扎中双双摔倒,对方放手,他才报警。
50多岁的冯姓男子是公车司机,他就医诊断有右眼视网膜水肿、肋骨骨折等伤害。冯表示,因为遭殴打,眼睛几乎失明,视力仅剩0.4,被迫提早退休,控诉李比中指、口出恶言。双方曾开调解庭,冯表示无法工作,要求13万元新台币赔偿金,李不肯,调解破局。庭讯时,冯气愤表示:“绝不愿原谅他(李)”。
李孤云反驳,是冯男先跟着他车,且下车后冲过来先踢他一脚,他为正当防卫才抱住冯男,但冯仍继续攻击,他出于本能反应才挥拳,还摔倒在地。他提出诊断单表示自己的左膝、左手肘都挫伤。李说,自己是“练家子”,所以伤势较轻、对方较重,但不代表他就是主动攻击和挑衅的一方。
法官认为,李若只是自我防卫抱住对方,不会造成如此严重的伤,且李是年轻力壮的人,若真如李所说冯对他脚踢、摔倒,则应有其他伤势,认定他并非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