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因邻里之间玩牌发生纠纷,一中年男子为替受委屈的朋友出气,伙同他人持枪闯入对方家中抢劫财物。天津市北辰区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2000年春天,天津市男子谢某接到朋友王某的诉苦电话,称其在和邻居家一妇女玩牌时发生争执,该妇女用凳子砸了他。谢某表示要替王某出气,二人伙同他人经预谋后来到该妇女家。但该妇女并不在家,谢某等人遂持枪对其丈夫和孩子进行威胁,并两次鸣枪击中墙壁“示威”,当场劫取数百元现金和黄金戒指一枚。事后,谢某等人分别逃窜。公安机关抓获了王某等涉案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谢某于2011年9月也被抓获归案。
庭审中,谢某认可检察机关指控抢劫罪的罪名,但辩称自己是为了替王某(已判刑)出气才去的被害人家,没有参与殴打和抢劫。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证据来源合法确实充分,已形成证据锁链。一审判决,被告人谢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0元。(冯琳 于翔 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