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近日,记者从株洲高新区产业局获悉,株洲高新区有18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继2008年后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据了解,2008年,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标准,要求所有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并发布了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08年底,该区千金药业、时代电子、时代新材等23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去年年底,以上企业提出复审要求,最终有18家企业重新获得认定。另外,该区三新包装、日望精工等17家企业即将进入复审程序。
为了让更多企业了解和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该区当天还对60余家企业进行了高新技术企业专利战略的培训。夏义凤 李慧娣 陈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