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尹锋峰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盗版免费图书对实体书销售市场影响最大。如果一个月的盗版下载量是8 万次, 纸书平均定价25 元,每月影响的收入约200万元, 一年就是2000多万元。
新一代IPAD 产品火爆销售之时, 苹果公司却涉嫌盗版侵权。近百部文学作品在没有得到任何授权的情况下, 被摆在苹果应用商店出售,甚至免费下载。日前,22 位中国知名作家向苹果公司集体维权。记者调查发现,通过上传下载盗版产品,苹果应用商店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的盗版利益链。
侵权
“上传下载”涉嫌盗版95 部作品
靠《盗墓笔记》成名的作家南派三叔是位忠实的“果粉”,拥有苹果全系列的产品,但他却被苹果应用商店伤了心。南派三叔说,从两年前至今,苹果应用商店里关于他的盗版作品一直有增无减。
任海涛是中华书局法务部负责人,同时也是全国古籍出版反侵权盗版联盟秘书长。他告诉记者,苹果应用商店盗版的不仅仅是畅销书, 古籍出版业未能幸免。一套正版《二十四史》的售价近3000 元, 但在网上的盗版产品则完全免费。
数字出版商也是苹果应用商店里盗版的受害者。磨铁数盟是一家民营数字出版商,先后在苹果应用商店推出《明朝那些事儿》《盗墓笔记》等多部畅销电子图书。磨铁数盟总经理毕建伟说,仅就《明朝那些事儿》一书向苹果的投诉至少有四五次。“烦不胜烦! ”记者调查发现,除图书作品被盗版,苹果应用商店里还有其他形式的盗版作品,比如漫画等。
作 家麦家告诉记者, 他的成名作《解密》写了整整11 年。可几乎在一夜之间,这部呕心沥血的作品的盗版就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苹果应用商店里。“苹果作为知名品牌公司还做这样的事情,让我们很受伤”。
目前, 一些作家和出版机构发起成立了作家维权联盟,召集22 位作家, 共有95 部作品涉嫌被苹果应用商店侵权。其中包括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何马的《藏地密码》、韩寒的《青春》《他的国》等畅销书,索赔金额超过千万元。
利益链
下载量收入与盗版设计者三七分成
中国作家集体维权后, 苹果公司媒体公关负责人黄昱娜15 日给媒体发了一封电子邮件称, 作为一个拥有知识产权的公司, 苹果理解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当苹果接受到投诉时, 都会给予及时和恰当的回应。
然而,版权所有者们却对苹果的回应并不满意。去年11 月22 日,磨铁数盟曾向苹果公司提交了盗版申诉,28 日苹果才回复受理,12 月17日,苹果才将盗版作品撤下。对这样漫长的处理过程,毕建伟非常不满:
“即使在出版机构提交正版版权文件后, 苹果依然无法杜绝新的盗版出现。”
面对版权所有者铺天盖地的投诉, 苹果公司虽然不断地删除盗版,但为何一直“屡删不止” ? 从事苹果应用商店图书出版程序开发的林先生向记者揭示了苹果不为人知的一面。
林先生成为苹果图书程序设计者已有两年时间。他说,靠上传盗版出版物牟利是圈子里公开的秘密。苹果公司与应用程序开发者的合作模式是根据下载量的收入进行三七分成, 苹果拿三成, 开发者得七成。
“在苹果应用商店个人开发者里, 有一套上传的机制和流程,但是对于版权,则相对比较宽松。通常在审核阶段,基本上是默认版权正当。在中国区域,我看到有很多直接上传的盗版,也能通过审核。”林先生说。
林先生告诉记者, 尽管盗版开发者的应用最后被下架,但那只是应用下架而已,开发者还可以继续用原来的账号上传盗版,苹果不会对开发者进行追诉。
随后, 林先生演示了上传应用程序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苹果应用商店的系统没有出现要求提供版权证明材料的提示。在他看来,苹果只是把中国作为硬件销售的一个市场,对版权的维护远远滞后于国外。苹果公司通过应用商店“大把捞金”之时,版权所有者却在蒙受巨大损失。
毕建伟说:“以《明朝那些事儿》为例, 我们平均每天销售约60 个付费量,也就是每天360 元,如果存在4 个盗版,那每天盗版的收益就是就4×360 等于1440 元。按照一年计算,盗版销售收入有50 多万元。作为平台方的苹果可以获得三成, 也就是15 万元,而盗版开发者将获得35 万元。”
盗 版免费图书对实体书销售市场影响更大。如果一个月的盗版下载量是8 万次,纸书平均定价25 元,每月影响的收入约200 万元,一年下来就是2000 多万元。“这样的侵害程度基本超过我们公司一年的整体收入。”毕建伟认为,苹果应用商店这种经营模式, 原因在于吸引更多的用户, 通过收入分成跟盗版者共同获利,实际上成了盗版的帮凶。
维权
盗版应重罚,法律法规需及时完善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加速作品传播,方便人们获取知识的同时, 也对版权保护提出了新挑战。南派三叔表示,如果不有效地杜绝网络盗版,将对中国文化产业造成巨大冲击。
作家维权联盟发起人贝志诚则认为, 针对网络盗版行为,版权所有者应该增强维权意识,无论面对哪种盗版者,都应勇敢说“不”,决不能纵容姑息。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 来自文艺界的知名作家同样对网络盗版现象进行了猛烈抨击,并呼吁国家应该加快立法进程,加大对各种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张抗抗在“修改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提案中认为: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已明显滞后。在过去20 年中, 仅有的几次修改无法满足近年来互联网大发展之后面临的数字版权保护新问题, 日益猖獗的侵权盗版正在对文学、音乐、电影、摄影等文化创意产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说,所有“点击下载”的盗版行为存在于服务商身上,苹果也只是提供硬件设施的服务, 就如同一个传统卖场或超市仅提供场地, 忽略了场地上究竟卖的什么货品一样。当然苹果作为一个具有版权意识的公司,不应该忽略自己的监管义务,有必要承担共同侵权的责任。她建议,对于盗版应该有堵有疏,一旦发现就应重罚,对于目前尚不明确的盗版范畴需要及时完善法律法规。·据新华社·
“苹果”盗版利益链
苹果公司与应用程序开发者的合作模式是根据下载量的收入进行三七分成,苹果拿三成,开发者得七成。
以《明朝那些事儿》为例,平均每天销售约60 个付费量,即每天360 元,如果存在4 个盗版,每天盗版的收益就是1440 元。按一年计算,盗版销售收入有50 多万元。作为平台方的苹果获得三成,就是15 万元,而盗版开发者将获得3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