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目前天津市医疗保险制度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保障、待遇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合理、不和谐的现象,突出表现在医疗费用增速过快、欺保骗保时有发生、就医诊疗行为不规范等行为。为了加强和规范医保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日前天津市出台相关文件,今后将严控医院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并定期向社会发布药品费用信息。
建专门医保执法机构
今年天津市将建立专门的医疗保险执法机构,建设全市统一的医保网络监管平台,对参保人员、医疗机构、药店、医师、药师的就医诊疗行为实时监控。
据悉,天津市将加大对住院次均费用、门诊日均费用、贵重药品比重、床日费用、个人负担率等内容的考核权重,对医疗机构实行分级考评,按照考核档次进行分类管理。要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对接,并实时向医保信息系统上传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
今后,市人力社保部门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相关病种、医用耗材、药品等费用情况,以满足百姓就医诊疗的知情权。
在职公务员限额刷卡
为加大对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今后天津市将实行对医药费用增长和医保基金支出实行双控管理。
此外,天津市今后对在职公务员也将实行限额刷卡办法。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超过5500元的部分,先由本人垫付,年底由单位归集医药费单据,按照规定的程序统一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记者 侯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