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半个月前,绵阳某高校一大学生在提款机上捡到一张银行卡,正好卡背面写有密码,于是他分多次取走了卡上的18500元。然而,由于害怕自己成为第二个“许霆”,他一直不敢使用。10月11日,绵阳警方在其学校进行法制宣传后,该大学生在老师的陪同下,于次日到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投案自首。
在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刑侦大队,该大学生称自己姓王,就读于绵阳某高校,正在德阳一家单位实习。9月底,他到德阳一家农业银行提款机取钱,当他准备把自己的卡插进提款机时,发现提款机上插着一张没有被取走的银行卡。小王把储蓄卡取出来后,发现这张卡的背面写着一串数字,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小王把卡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随后,小王穿过几条街,来到另外一处提款机插入银行卡,将卡背面的数字作为密码输入,果然那串数字就是这张卡的密码,一查询,里面居然有49200元。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的小王心动起来,马上取走了两千元。随后,小王又来到另外的提款机上,先后从这张银行卡上取走了18500元。
“我明白取走别人的钱是错误的,回到学校后就感到害怕了。”小王说。“我刚刚找到实习单位,我不想因此而失去工作,更不想因此而坐牢,让父母担心、伤心。”“因为害怕,我取走的18500元钱一直揣在身上,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摸一下口袋,看钱是否丢失。”小王说。之后的十多天,他不敢出校园,害怕银行卡主人报警,害怕看见穿制服的警察。
11日上午,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组织干警送法进校园进行“警民亲”活动。“听完信用卡诈骗案例后,当时我差点崩溃,我打电话将事情告诉了父母。我父母得知后,非常气愤,对我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要我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小王说,随后,他又向老师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在老师的陪同下,他来到经侦大队将银行卡和18500元现金亲自交到民警手中。
由于小王所犯罪行较轻,并且主动投案自首,将违法所得全部上缴,目前被公安机关予以取保候审。目前,民警正在联系这张银行卡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