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由于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塘沽地区“群租”现象普遍,安全隐患日益突出。
昨日记者从塘沽政法委获悉,为控制“群租”现象扩散漫延,塘沽房管、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对塘沽地区商品房屋租赁市场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并规定出租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断出租,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的人。
现状 15000人蜗居群租房
记者在位于塘沽河北路某公寓内看到,一间面积为118平方米的三室已被用隔断分割成六个小房间,每个“独立空间”都显得狭小、拥挤。“原本整套房子每月租金是1500元,现在我们租不过200多元。”租户小吴告诉记者。
虽然租金少了,但是安全隐患却增多了。据公安部门不完全统计,居住在群租房中的人员有15000人。目前塘沽地区一些出租房屋户自行改建房屋布局,利用各种隔断材料,将原有房屋扩建。
据介绍,租住群租房人员由于生活习惯不同,加之十几人甚至二十几人共用一个厨房、一个厕所,难免发生内部纠纷摩擦,易滋生违法犯罪。群租房隔断多为木质框架结构,室内堆积生活物品多,出租后,居住人为了生活方便,私改电路、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煤气罐做饭,一旦出现火灾险情,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整治 打击分隔断出租
对此,塘沽房管、公安、安监、工商、税务、消防等部门联合对塘沽地区商品房屋租赁市场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凡塘沽地区内的商品房屋(包括地下室、车库、商业用房)用于租赁给承租人居住或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属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整治内容规定,出租房屋应当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断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符合房屋出租条件的租赁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出租应注意自身房屋的消防安全,减少使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注意电气线路等隐蔽工程的安装设置,平时应注重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
截至目前,公安部门已登记房屋租赁户19000户,预计实际超过20000户。
对于违反上述行为的租赁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应当自行整改。拒不改正的当事人将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各职能部门依法实施处罚。(记者 戴宜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