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在一些超市食品销售区,许多快到保质期临界线的食品常常“潜伏”在新生产的产品中,粗心的消费者把快要过保质期的食品买回家后,很容易造成还未食用就质量不保。近日笔者走访发现,这一现象在省会超市较为普遍。有消费者表示,超市对“临界食品”应该有明确提示。
“临界食品”“藏”着卖
“超市里把临界食品‘藏’在新鲜食品里卖,稍不注意就把快过期食品买回家,这样的事我经历过几次。现在每次买东西,特别是促销商品,都会仔细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省会市民白女士说。采访中笔者发现,省会一些超市临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新近生产的食品一般都是混放销售,临过保质期的往往被摆放在最外层,特别是奶类、面包类等保质期较短的食品。
对于保质期进入倒计时的食品,笔者发现捆绑销售是超市比较普遍的做法。8月26日,笔者在北国超市益东店看到,某品牌大红枣酸奶正在进行促销活动,价格从原来的36元降到24.5元,而且还“买大送小”,而赠品牛奶的生产日期距离为期1个月的保质期仅剩几天;而促销酸奶生产日期为7月28日,距为期45天的保质期只剩15天左右。当问到导购员促销原因时,她只表示这是厂家做活动,丝毫未提商品已临近过期。在建设大街一家大型超市,食品促销牌上的食品名称、原价、促销价都很醒目,但在“降价原因”一栏中却没有任何标注,一些促销的食品显然已临近保质期的最后期限。
“临界食品”有待“光明磊落”
针对“临界食品”销售问题,大多数消费者表示超市应该对“临界食品”作出提示。在北国超市,一位正在选购速冻食品的市民认为,如果“临界食品”设立专柜或者提示牌,既能让消费者更直观地看到打折促销商品,也便于食品的安全监管,同时还能增加超市自身的信誉。
据了解,我省工商部门早就倡导超市对“临界食品”进行提示销售,但由于不是硬性规定,这一做法并没有推广开。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工商部门在食品监管中,只对过期食品有强制要求,对“临界食品”如何销售没有统一要求。
对于设立“临界食品”专柜或提示,超市会如何看呢?新世隆超市奶制品区一位销售人员对设立专柜的做法表示赞同,“一般来说,一些快过保质期的食品促销力度都会很大,有时候比新生产的食品卖得还要快。如果设立‘临界食品’专柜,消费者很容易发现这些促销商品,或许更有利于增加销售量。”这位销售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