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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费9月底前到位 天津:职工未领到可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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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11-08-16 14:3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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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天(8月15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天津市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至9月发放防暑降温费,只要职工提供正常劳动,单位就必须将防暑降温费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在岗职工,不得以实物代替。今年4个月的防暑降温费共375.2元。记者从市劳动监察部门获悉,按照规定,防暑降温费可分4个月发放,9月底前应发放到位,如果过期员工仍未领到,可向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投诉。(记者 郭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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