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国主持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
加快培育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和临港经济区分区规划,听取了本市国际友好交流城市工作情况汇报等。
10日上午,市长黄兴国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和临港经济区分区规划,听取了本市国际友好交流城市工作情况汇报。
常务副市长杨栋梁,副市长崔津渡、张俊芳、熊建平、李文喜、王治平、任学锋和秘书长袁桐利出席。
会议研究了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具体目标、发展重点、主要任务以及政策措施等。会议强调,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关系天津长远发展,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发展轨道的重要途径。要以科技为先导、市场为引导,立足现有基础和条件,对技术密集型、资源消耗少、发展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有计划地加以培育。要认真编制相关产业的专项规划,以项目为支撑,制定路线图,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要在专项规划的基础上,认真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抢占新一轮科技和产业竞争的制高点。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市场准入、财税政策、金融支持、土地利用等方面,对鼓励和促进本市民间投资发展提出了较为系统的支持政策和要求。会议强调,民间投资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入贯彻《意见》,抓紧研究制定落实的细则和配套措施,优化民间投资发展环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推动民间投资发展再上新的台阶。
会议强调,加强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合作,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对外开放步伐的重要途径。天津作为对外开放型城市,只有更好融入全球发展的大环境,才能在对外交往中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要始终坚持务实合作的原则,在对外交往中注重实际,讲求实效,使国际友好城市关系历久弥新,不断巩固发展。要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加强在节能环保、城市精细化管理、人员培训、科技、金融、教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不断提升合作的层次和质量。
《天津市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确定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方式,规范了项目的组织认定、贷款发放和资金拨付程序等。
临港经济区分区规划通过对原临港工业区和临港产业区的整合,优化功能定位、明确产业布局、梳理港口集疏运体系,为建设高水平的临港工业聚集区提供了依据。
会议还通报了市政府代表团出访新加坡、泰国和印度的情况。(记者白俊峰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