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中央综治委近日发文通报全国各省区市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结果,本市蝉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国优秀省市。这也是2004年全国综治工作考评以来本市连续第七年被评为全国优秀。
由中央综治委组织实施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始于2004年,主要考核群众安全感、严打整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社会管理工作、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综治工作创新和综治宣传工作等共70多项指标,综合反映各省区市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平安建设工作的整体水平。
国家统计局每年进行的社会治安指数综合评定,天津始终保持全国社会治安最好地区之一。三大权威调查机构调查显示,2010年本市居民的社会公众安全感以及公安满意度均在90%以上。(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调查结果:以上两项满意度分别为93.9%、93.2%;天津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结果为91.6%、92.8%;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调查结果为90.8%、94.2%。)调查数据表明,2010年天津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均同比上升,其中安全感分别上升了0.1至3.7个百分点,满意度分别上升了0.1至4.3个百分点。
为有效打击和防范街头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最大限度布警街面,提高街面见警率,加大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巡逻防控工作,已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000余起。今年6月25日起,市公安局和武警天津市总队启动联勤巡逻模式,每天4000名公安民警、350名武警、300辆巡逻车以及近万名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全天候加强社会面巡逻控制。此外,领导干部“大接访”排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作为实现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及时化解了因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改制、非法集资、涉法涉诉信访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据市综治办统计,开展平安天津建设以来,全市刑事案件和严重暴力犯罪数量在全国保持最低水平。(记者孙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