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实施《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宣传贯彻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亚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李亚力在讲话时指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体系;要科学编制好防震减灾规划,建立起严格、科学的防震减灾规划实施检查考核办法;要加强地震科研,健全监测体系,逐步提高地震监测水平;要加强地震灾害预防,落实抗震设防要求,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对防震减灾法和防震减灾条例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地震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和防震减灾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视察、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监督防震减灾法和防震减灾条例的贯彻落实。(记者 李川 通讯员 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