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朝阳区政府昨天颁发《朝阳区药品安全社会监管网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在朝阳区成立药品安全社会监管网络,该网络由社会监督员、药品协管员、药情信息员三部分组成,其中“当地有影响的社会人士”也可被聘为监管网络人员。
据了解,朝阳区内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以下简称“药品”)市场均在该办法的规范范围内。
办法规定建立朝阳区药品安全社会监管网络,该网络由社会监督员、药品协管员、药情信息员三部分人员组成,负责协助本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区域内药品安全进行有效监督。
同时,成立朝阳区药品安全社会监管网络领导小组,据了解,该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张春秀担任,共16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药品监督局朝阳分局,统一领导、协调本区药品安全社会监管网络工作。
办法规定,药品安全社会监管网络人员实行聘任制。朝阳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朝阳区建立的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中,除了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外,还包括“在区域内有一定公信力的人士”“大型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代表”等,人员组成来自多方面,也动员了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记者孙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