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作为被证监会有史以来罚没金额最高的人,股市黑嘴汪建中可谓麻烦不断。他的刑事案件尚未了结,目前仍在被羁押中,而在刑事案之外,还有因听信其点评而蒙受损失的股民将他告到法院。昨天下午,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发
“黑嘴”操纵市场获利上亿
汪建中今年43岁,案发前系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2008年5月,中国证监会以汪建中及其创立的北京首放公司涉嫌操纵市场为由,对汪建中开出最大一笔罚单,没收违法所得1.25亿余元,并处罚款1.25亿余元。去年10月28日,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汪建中在北京二中院受审。检方指控,汪建中在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间,利用其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采取先行买入相关证券,后利用公司名义通过媒介对外推荐该证券,以上信息公开后,马上卖出相关证券。汪建中采取这种方式买卖38只股票,操纵证券市场共计55次,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25亿余元。
目前,汪建中涉嫌犯操纵证券市场罪一案尚未审结,仍处于羁押之中,但已有股民等不及刑事案审结,提起民事索赔诉讼。股民王某就自称是受汪建中“黑嘴”的影响,在炒股中损失惨重。
索赔
首位股民索赔损失10万
股民王某系北京人,热衷于炒股。据王某称,2007年至2008年5月29日期间,首放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和其他网站发布“掘金报告”。而王某在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间,通过浏览“掘金报告”,陆续买入该报告推荐的中信银行、中国石化、万科A股票,并听信报告,一直持有万科A。
王某于2008年3月21日购入万科A股,当时掘金报告声称“地产股年报业绩大幅增加,对深万科等龙头公司战略性建仓”,还建议“房地产关注龙头长期持有”。在万科股价有下降趋势时,掘金报告又称“从万科的长下影线,放量的走势来看,指标股权重股不再具有向下的空间”。为此,王某一直持有万科A股,股份从23元跌到6元多,亏损7万余元。王某还根据该报告购入了中信银行和中国石化,但两只股票随后都一样大跌。
得到汪建中系股市“黑嘴”并被处罚的消息后,原本自认倒霉的王某提起诉讼,要求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汪建中赔偿其损失10万余元。
王某的代理律师张远忠表示,王某的索赔于法有据。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的规则,在汪建中操纵市场期间,如果信赖其陈述而买入股票的人,可作为原告;同时,信赖他的某种操作方法买入证券,最终导致损失时,应当推定为损失和汪建中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反诘
听股评赚了钱算谁的?
汪建中尚处于羁押之中,本人没有出庭。他的代理律师是高子程。高子程律师在代理词中反诘原告说:“民法的公平原则要求权利义务对等。依据原告的逻辑,亏损要求北京首放及汪建中赔偿,那么盈利也应向北京首放及汪建中支付相应的提成。但是,王某曾以24.98元的价格买入万科A,又以25.56元的价格卖出获益,却未向北京首放及汪建中支付提成,那他现在有何依据要求汪建中赔偿损失呢?”
高律师表示,根据王某的历史交割单,中国石化交易7次,中信银行交易8次,万科交易30余次。由此可见,王某进行了多次频繁买卖,短线操作异常频繁,其操作具有很强的自主性,对市场完全具有自我判断力,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短线投机交易行为,其损失与北京首放及汪建中没有任何关系。而且其他股评机构也推荐了这三种股票,怎么能认定王某就是听了汪建中的建议才买的呢?
此外,高律师还分析,王某的损失是因全球性金融危机导致国内股票市场系统下跌所必然遭受的损失,和汪建中无关。以万科A股为例,王某从2008年3月21日开始买入该股,延续至2008年5月7日,而卖出该股则是在2008年4月2日至2008年10月15日。而受金融危机影响,沪市指数从2007年10月16日的最高点6124,一路下跌至2008年10月28日的1664点,跌幅指数为72.8%。这种下跌是系统性风险,任何投资者都会遭受损失。
因王某表示要补充证据,二中院宣布暂时休庭,并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杨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