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讲述当时的情景,周琴泣不成声 图片来源:贵网
贵州毕节“女教师被强奸一事” 持续发酵。该市阿市乡女教师周琴(化名)声称被学校领导安排陪酒,醉酒后被阿市乡国土资源所所长王忠贵强奸。
周琴指认阿市乡派出所副指导员钟显聪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涉嫌违法,“当天和王忠贵一起在酒桌上喝酒的就有他,他和王忠贵明显是认识的,但给我做笔录时钟显聪并没有回避。”周琴说。
15日,潇湘晨报记者专访了贵州毕节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他对相关质疑做出了回应。本报记者张琴 报道
钟显聪因为不当言论被调查
潇湘晨报:作为本案的办案人员,钟显聪是认识涉嫌强奸的嫌疑人王忠贵的,在本案中,他是否该进行回避?
郭少全:回避政策要求的是三代以内的近亲属和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但钟显聪不是主办案件的,主办案件是刑侦队,当时他接警之后是维护秩序的,所以不需要回避。
潇湘晨报:毕节市公安局对钟显聪目前如何处理?是否已被停职调查?
郭少全:还不是停职调查,是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纪委调查。
潇湘晨报:钟显聪接受调查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郭少全:由于他的办案方式方法,办案过程中掺杂了自己的语言,引起媒体炒作,造成不良影响,所以被停职接受调查。
“公安部的五条禁令是违法的”
潇湘晨报:钟显聪中午出去饮酒的那天,是星期二,是否违背公安部的五条禁令?
郭少全:为什么要出台这五条禁令呢?这五条禁令从严格上来说是违法的,它们并非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
潇湘晨报:这五条禁令应该不违法的吧?按照这么来说,所有行业内部规定都违法?
郭少全:这个是有中国特色的,所以这并不是说让警察不喝酒。
潇湘晨报:现在调查这个警察(钟显聪)到底有没有喝酒?
郭少全:现在出来了初步调查的结果:5月17日,阿市乡学校因宣传法制活动,因为当地是个苗族乡,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当地官员就邀请派出所副指导员钟显聪赴宴吃午饭。钟显聪当天因要奔赴普宜镇办事,学校领导敬他的两杯酒,他喝后均全部吐在地上,还未吃饭就先行离开。
潇湘晨报:这个意思就是他没喝,吐了?
郭少全:喝了两口,就全部吐了。
做笔录时不止钟显聪一人
潇湘晨报:亲属反映当时给周琴做笔录的只有钟显聪一个人?
郭少全:不是,是曾凡荣、钟显聪两个人做的笔录。初步调查结果是这样写的:5月18日凌晨,毕节市阿市乡接到市指挥中心出警指示后,副指导员钟显聪,民警曾凡荣两人迅速通知周某前往派出所进行询问。
潇湘晨报:受害方表示,报案之后警方没有出警进行保护,而是由他们亲戚守了一晚上?
郭少全:初步调查情况这里有,5月18日24时,毕节市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毕节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派钟显聪迅速赶到报案现场,并对报案现场进行保护。
潇湘晨报:当时案发现场不需要拉警戒线么?当时王钟贵是通过后门那个梯子爬进去的,我们看到周围没拉警戒线。
郭少全:案发现场当时是他的家,不是野外,所以不需要拉警戒线。
潇湘晨报:王忠贵那边侦查结果目前如何?
郭少全:这个不是由我们调查的。王忠贵那个是案件,是由公安局刑侦大队来办理的,但我们负责的只是公安局内部工作人员的处理,这个调查结果你需要去找刑侦大队来了解。咱们作为公安机关,不能违法违纪。
[调查]
警方调查与受害者说法
有三大矛盾
据记者调查,受害者周琴及其家属说法与警方调查结果存有三大矛盾。
1.警方是否有主动保护现场
毕节市警方初步调查结论中显示:5月18日24时,接警后,钟显聪迅速赶到报案现场,并对报案现场进行保护。
但周琴姨夫王友鑫(化名)表示是自己主动赶到现场进行保护的。王友鑫介绍,5月18日晚上10点多钟以后他接到亲属电话之后,骑摩托赶往阿市乡派出所,办案人员钟显聪将其从派出所撵出。于是王友鑫独自一人赶到案发现场土管所进行现场保护,直至5月19日凌晨两三点钟王友鑫都未见派出所的人员赶来,便打电话给毕节110报警,一个多小时之后,阿市乡派出所才派出相关人员去现场查看,并未采取任何措施便开车离开。
2.钟显聪是否饮酒
毕节市警方初步调查结论还显示: 事发当天,钟因要奔赴普宜镇办事,学校敬酒两杯,他喝后就全部吐在地上,还未吃饭就先行离开。
周琴的说法与警方的调查则有不同,周琴说当天她曾亲自敬给钟显聪一杯酒,并看着钟将酒全部喝下。其它领导也有和钟喝酒,“我敬他的酒他完全喝下去了,并未见他将酒吐出,而且同桌还有其他领导给他敬酒,所以他至少喝了两杯以上。”
3.是否单独一人给周琴做笔录
毕节市公安局政法委书记郭少全说,“给周琴做笔录时,两人(钟显聪,民警曾凡荣)同时在场。”
周琴的母亲李心萍(化名)指出,5月18日晚给周琴做笔录时只有副指导员钟显聪一人,“当时我就在门口,想进去听听,钟显聪三番五次把我推出门,然后将周琴一个人关在办公室做笔录。当时派出所还有另外一个姓曾的民警在门口,但他并没有进去和钟显聪一起办案。”(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