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永昌县公安局因“抓错人”赔偿7300余元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7月7日,本报以《甘肃阿SIR东莞抓错人 东莞小伙:要一句“对不起”》为题,报道了在东莞工作的杨斌,被甘肃警方错抓一事。
本报报道后,引起兰州媒体重视,纷纷转载本报报道,并跟进关注。昨天,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事情解决了,甘肃永昌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带队来道歉了。
杨斌的父亲杨根荣说:“你们7月7日报道后,甘肃的警察就打电话来了;7月9日,永昌县公安局陆副局长和一名主任带队,赶到东莞桥头镇,找到了我们。陆副局长亲自向杨斌说了‘对不起’。对于因为错抓给我们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警方也给予了一定的补偿,总共补偿了7300多元。”
杨根荣说:“这不是钱的问题,关键是恢复了我儿子的声誉,还了他的清白。感谢你们的报道。下次来桥头采访,一定要找我们。”
记者联系上杨斌,他一直都很平静。“现在事情既然已经解决了,就让它过去吧。”他不想再追究什么了。
他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去报纸登个身份证的遗失声明,“免得到时候,别人又用我的身份证去做了什么事情,说都说不清”。(记者汪万里)
报道回顾:
6月14日,杨斌在东莞桥头镇一家日资企业工作时,突然被警方抓捕。6月27日被押解到甘肃永昌县看守所。他被指在武汉、周口等地开设银行卡诈骗,是公安网上的通缉犯。
6月29日,杨斌被无罪释放,警方承认抓错人。7月2日,杨斌终于回到东莞桥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