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新规实施近一月,津城酒后开车的人还多吗?
今年5月1日起,我国对醉酒驾车的处罚从行政处罚上升到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据天津市交管部门最新统计显示,新规实施至今,全市共查处酒驾交通违法178人,比上月的470人下降62.1%;集中夜检整治行动查处酒驾也比以往夜检整治行动查处涉酒交通违法下降50%以上。
交管部门称,5月查获的涉酒交通违法有三个特点:一是酒驾大幅减少;二是醉驾明显下降;三是酒驾交通违法人警惕性明显提高。
虽然酒驾、醉驾违法正呈现下降趋势,但是并没有“绝迹”。什么样的人仍在酒驾?据交警分析,5月查获的酒驾者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查获的酒驾交通违法者男性占了绝对多数;二是查获的天津市酒驾违法者远远大于外地酒驾违法者;三是城郊接合部、区县查处的酒驾违法者居多;四是30岁至49岁年龄段驾驶人酒驾违法者居多,主要因为这个年龄段驾驶人社会交际应酬多,饮酒机会多。交警同时分析,这些人主要抱有四种心态:逞强好胜、贪图方便、侥幸心理、面子作怪。
交管局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事实上,交管局对整治酒驾交通违法一直保持“零容忍、高压线”的态度。近年来,交管局落实“警情主导警务”理念,更是把整治涉酒交通违法作为路面管理重点,持续加大整治力度,每次整治行动均设拦检、送检、法制警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最大限度发挥警务效能;针对酒驾交通违法人侥幸心理调整交管部署,把全市集中整治变为各交警支队分区域专项整治,让酒驾交通违法人摸不到规律,不敢轻易侥幸涉酒交通违法,震慑作用明显;各交警支队、大队还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调整交警值勤检查点位布局,逐步摸索拦检方法和策略,如针对餐饮业集中区域逐车拦检过往车辆,针对流动人口和过境车多的重要区域设点检查等。
案例回顾
津城“醉驾入刑”第一人
5月2日下午3时50分,津城“醉驾入刑”第一人李会军被东丽交警查获,事发时,李会军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10.78毫克。5月26日,津城“醉驾入刑”第一案在东丽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会军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谈及醉酒驾车原因,31岁的李会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其实自己原本并没有打算喝酒,但是架不住朋友劝酒,碍于面子就喝了大概三两左右的白酒。“因为饮酒后,感觉自己意识尚还清醒,便驾车上路,后来酒劲发作,直到撞车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控制不住车了。”
“醉驾入刑”第一女司机
5月19日晚8时30分,津城“醉驾入刑”第一位女司机魏宇被北辰交警查获,事发时,魏宇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177.44毫克。与李会军相同,因为醉酒驾车,魏宇被交警当场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之内不得再重新考取。目前,魏宇醉驾案正在等待法院的判决。采访中,39岁魏宇告诉记者:“事发前,我刚和几个朋友在附近的一个饭店吃了烤串,我大概是喝了四五瓶啤酒吧。因为我住的地方离吃饭的地方只有一站地的距离,我觉得不远,走的道路又不是主干道,应该不会有警察查酒驾,就侥幸驾车回家了。”魏宇说,她知道酒驾违法,但就是没有控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