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餐饮服务单位添加非食用物质,一律吊销餐饮许可,一律没收违法所得,一律没收食品原料,一律没收相关食品,一律没收工具设备,一律依法从严惩处。昨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会获悉,天津市开展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统一药品标识和销售管理等专项行动,天津在册的15000余家餐饮单位要签订承诺书,在明显位置张贴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中使用到的食品添加剂名称。采访中了解到,海底捞天津门店已经进行公示。
【餐饮单位】
明显位置公示添加剂名称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河西区嘉贸中心的海底捞,一进门就能看到正对面的墙上贴着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公示,上面写着:“本店使用的火锅底料已获得HACCP认证、QS认证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自制调料由中央厨房统一配送,门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国家允许添加的,添加量也符合国家标准。”
在含有添加剂的食品列表中可以看到,海底捞豆花:成分有水、黄豆、使用氧化镁等材料,其中添加剂的名称是氧化镁,每千克2.64克,起到稳定剂和凝固剂的作用,以及这种添加剂在豆类制品中允许的使用量。另外,公示内容还包括鲜鸭肠和鲜毛肚添加了食用碳酸钠和木瓜蛋白酶等。
记者采访了这家海底捞的店长。据店长介绍,除了能在门口明显位置看到公示内容外,还可以在餐厅内部的三个吧台旁看到。对于公开食品成分会不会涉及泄露商业机密,店长称:“我们完全不担心这个问题,公示的内容只是原料和添加剂,并没有公开如何制作和配方比例。”
王先生一家三口到海底捞吃饭,被服务人员引进门之后,便发现了有关食品添加剂的公示,王先生说:“这公示不错,一目了然,让顾客吃着放心。”
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处李志勇处长介绍,目前,天津在册餐饮单位有15000余家,都在监管范围内,这些餐饮单位都要签承诺书,承诺内容涉及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等。餐饮单位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要在明显的位置公示食品添加剂名称。“就算是秘方,也要进行公示。”
在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和监督公示制度的基础上,天津市将于今年11月底前对每个餐饮单位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有条件的区县要建立可查询的电子信息档案,市卫生(餐饮食品)监督所汇总各区县信息建立全市餐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系统。
【保健食品】
重点监督检查四类保健食品
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违法宣传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违法宣传专项检查。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副处长张国强表示,对于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天津市将重点检查生产环节所用原料是否与批准的配方一致,原料名称是否采用标准名称;是否按照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生产过程是否有批生产记录,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具备可追溯性;生产过程是否符合物料平衡;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与批准的内容一致等内容。
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天津市将重点检查索证索票和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情况。检查保健食品供货企业合法资质,是否有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产品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的内容一致,是否有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各监管单位和部门将在9月底前完成本辖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和抽样工作。
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减肥、改善睡眠的这四类功能保健食品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各监管单位和部门将重点监督检查。对问题产品将及时采取消费预警、下架、曝光等措施。涉嫌违法的要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立即移送公安机关。
【涉及药品】
要有“禁用于食品饲料”标识
“除了非法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外,有的不法分子将药品添加到食品或饲料中,这也是不允许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刘树春处长说:“国家卫生部已经公布69种非法添加物,这里面也包括了部分药品。农业部也公布了饲料、养殖中的禁用药物。”
对此,天津市要求各药品生产企业应认真核对所生产的品种,对生产“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卫生部公布)和“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农业部公布)中相关药品的,应在标签或说明书上加印或加贴“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原料药应在标签上加印或加贴;制剂(局部用药除外)应在标签或说明书上加印或加贴,制剂品种应包括含该类活性成分的复方制剂。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应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变更后的说明书或标签报市局药品注册处备案;2011年6月30日后出厂产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加印或加贴“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市药监局将在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举报属实者进行奖励。
12部门合力严打滥用添加剂
日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天津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专项工作由市食安委统一领导,成立由市经信委、农委、商务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等12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各部门职责一览
-食用农产品
由市农委和有农业的区县政府负责
开展农资专项治理、“瘦肉精”专项整治、生鲜乳专项整治、饲料专项整治等活动。
-食品生产环节
由市质监部门负责
严格实施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加强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落实责任制;规范和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市、区二级食品安全年度监管计划等。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及召回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相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销毁,并保存好相关处置记录。严厉打击不合格品或过期食品回用的违法行为。
-食品流通环节
由市工商部门负责
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及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工作力度,将易于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作为食品质量检测的重点指标,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
-餐饮服务环节
由市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组织开展添加剂使用专项整治,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指导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继续深化和完善已经建立的有效监管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现场快速检测,强化餐饮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强化宣传教育,形成制度机制,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
-生猪定点屠宰环节
由市商务部门负责
严格生猪进厂验收制度,把好生猪入厂关,进厂生猪必须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生猪至少提前3小时进厂待宰。
-进出口环节
由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
开展进出口企业自查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严格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等。
“严打”时间表
4月21日至5月21日
启动阶段
5月22日至10月21日
全面整治阶段
10月22日至11月21日
巩固成果阶段
11月22日至12月21日
考核验收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