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孟女士购买的苹果手机的HOME键出现故障,但负责维修的公司以“使用不当、意外损坏导致的”为由,拒绝提供保修服务。孟女士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或省级质量监督部门,才可以对手机进行检验和鉴定,而维修公司以“内部结论”作为拒绝保修的理由,显然不合理,因此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为其更换手机,并赔偿其贴膜费90元。
原告孟女士于今年4月12日在某商场购得iphone3GS手机一部,她爱不释手。但次日她发现手机的HOME键有些失灵,并把这件事跟几名同事说了。又过了一天,孟女士发现HOME键还是有些失灵,而且没有自动恢复的可能,于是她来到了当初购买手机的商场,与商场工作人员交涉。工作人员调试了一下HOME键,就告知孟女士到深圳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进行检测。如确属质量问题,可以享受7天换机的政策。
孟女士说,当天来到该公司的天津分公司进行检测,因没携带相关票据及包装盒,她被告知于4月18日再去办理换机单。18日,她来到天津分公司办理换机手续,工作人员在检查完其手机的所有软件、硬件后,给她开了换机单。临走时,工作人员告知她HOME键表面有轻微损伤,并承诺向苹果公司申请办理换机事宜。但转天孟女士接到天津分公司客服人员电话,告诉她HOME键的问题是使用不当、意外损坏导致的,不在保修范围内,公司无法提供保修。孟女士对记者说:“我根本没摔碰手机,HOME键的失灵不可能是我造成的。我的几名同事和朋友可以为我作证。”
孟女士于当日下午到被告天津分公司了解情况。当时,她看到了天津分公司客服人员发给苹果公司的照片,并认为照片明显失真。
孟女士认为,《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需要进行商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考核合格和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者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而天津分公司未经拆机检测,主观认定HOME键故障系原告人为所造成,明显违反该规定。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天津分公司为其更换手机,并支付其手机贴膜费90元。
昨天,记者与天津分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的于女士对记者说,照片是按照苹果公司的要求拍摄的,不可能造假。另外,“手机意外损坏”是苹果公司鉴定后做出的结论,应该是非常客观的。谈到《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时,于女士表示,如果孟女士坚持自己的意见,可以拿着手机委托她自己认为有资质的单位鉴定。孟女士的诉讼请求是否能获得支持,还要看法院的最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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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在李某开的电子经营部购买手机一部,2005年1月24日,吴某以手机显示屏无显示、听筒无声音为由将手机交给李某保修,经营部即将该手机邮寄给维修保修中心检测,维修保修中心在《报价手机处理协议》中注明,该手机属进液腐蚀不属保修范围。吴某以被告李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三包”规定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更换手机一部或退回货款。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没有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委托依法考核合格或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者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即在没有对手机故障原因进行鉴定情况下提出原告的手机不属保修范围的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采信。原告要求更换相同型号、规格手机一部或退货、赔偿误工费及车旅费损失,理由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最后,法院判令被告为原告更换手机。(张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