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近日,河北省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从项目投资、筛选、申报、管理、用地等方面提出十五条重要意见。
优化项目投资结构。在省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上,优先支持产业类、特别是先进制造业项目,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产业类项目投资比重应达到60%以上。省级层面重点抓一批销售收入超千亿元企业和产业聚集区、开发区(园区)的特大项目;支持各设区市重点抓一批销售收入和投资超100亿元的重大项目;支持各县(市、区)重点抓一批销售收入和投资超10亿元的大项目。
严格项目筛选条件。省重点建设项目除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并具备相关支持性文件外,还必须体现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突出“一圈、一带、一区、一批”的战略重点。主要是:传统优势产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省级以上产业聚集区、开发区(园区)支撑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提高项目进入门槛。按不同行业确定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其中,新建和异地改扩建的工业(装备制造业除外)项目,投资规模必须达到10亿元及以上。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物流、文化、金融保险等服务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项目,投资规模必须达到5亿元及以上。对分期建设实施且期限超过3年的项目,按分期工程的投资规模作为进入条件。产业类省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各类产业聚集区、开发区(园区)建设。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原则上不得低于250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