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到2015年,天津市将基本形成“973”的养老服务格局,即全市老年人口中,97%老年人居家养老(94%老年人依托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分散居家养老,3%老年人在老年宜居社区集中居家养老);3%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养老,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适宜老年人需求、具有天津特色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办公室获悉,“天津市加强社区工作会议”日前举行,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发展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社会养老服务将被置于优先发展的位置。
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
5年总数达到640处
今年,天津市将在80个街道和乡镇建设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在100个社区建设老年日间照料服务站。建设示范性社区食堂20个,中心城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覆盖50%的社区。初步建立老年人呼叫服务平台,逐步健全各项服务功能。
到2015年,全市街道和乡镇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将达640处;市内六区各建托老所两个以上,其他区县各建3个以上,每个托老所拥有床位50至100张,满足子女临时不在身边、需要日托或整托老年人的看护需要。
对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依规定运营,按照其实际服务老人数,由区县财政给予经费支持;托老所运营后,由福利彩票公益金按每月每张床位100元给予运营补贴。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其所用水、电、煤气和暖气,执行民用价格。
老年公寓
5年建设12处 只租不售
到2015年,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建设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公寓)12处。
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公寓)以企业和社会组织建设为主。其建设必须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标准及《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公建服务设施面积不少于20%,建成后只租不售,并进行科学管理、规范运营和高效服务。
社区食堂
为老年人加工外送三餐
依托社区,通过新建、改建或吸收现有餐饮单位加盟等形式,开办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和集中用餐等服务的社区食堂。根据社区食堂的服务类型和服务能力,给予1至10万元一次性补贴,补贴经费由福利彩票公益金列支,区县按不少于1:1比例配比。
在原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范围基础上,将80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市级劳动模范、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照料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150元、2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和区县财政按1:1比例分担。
职校“养老系”专业
每年招收培训不少于万人
鼓励各类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专业养老服务队伍,同时加强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加强社工人员、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提倡中青年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利用现有的职业院校增设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养老管理等专业课程,每年招收、培训学员不少于1万人。
鼓励养老机构开展社区延伸服务,对其所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按6位老人配备1名服务人员比例核定,根据公益性岗位补贴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工资性补贴,补贴经费由市再就业资金列支。
在养老服务行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拟从事养老护理和服务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养老护理和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规定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记者 于春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