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本市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发展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出台多种补贴政策支持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市财政将给予每个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30万元至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福利彩票公益金将给予每个托老所每张床位1万元一次性资助。
根据《意见》,本市新建居民区应配套建设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和托老所等服务设施,其土地供应方式按照新建项目的土地用途确定,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民政部门用于为老年人服务。所需设备、装修、开办经费等由所在区县财政负责。原有居民区没有或需要扩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和托老所等的,应通过资源整合、资产置换等方式进行改建或扩建。
对按规定运营的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根据其实际服务老人数,由区县财政给予经费支持。托老所运营后,由福利彩票公益金按每月每张床位100元给予运营补贴。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其所用水、电、煤气和暖气,执行民用价格。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用地在规划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中按老年人口比例予以保障。
对在工商部门注册、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其符合相关规定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与本市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本市从事养老护理和服务、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记者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