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解读
经过十余天的公布征求意见,昨天,《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公布,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颁布的《纲要》在对公办幼儿园的表述和提法、教师待遇等方面做了更加科学的表述和规划。
【孩子入园】公办园占八成目标10年实现
纲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我市要在2015年实现城乡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分别占幼儿园总数和在园幼儿总数的80%目标,但经过公开征求意见以及考虑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这一目标最终被确定为2020年前完成。
根据《纲要》规划,我市将按省定标准建好150所镇(街)公办幼儿园和1000所左右的农村独立幼儿园,镇(街)公办幼儿园公办教师数不低于教师总数的50%,每所农村独立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至少有一名公办幼儿教师。统筹幼儿教师资源配置,通过向薄弱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选派优秀公办教师等多种办法,提高整体办园质量。到2015年全市9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办园标准,2017年前全部达到省定标准。整合资源建设一处高水平的幼儿教师教育基地。
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资金补助、减免规费、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在公共资源短缺的城区和农村新建一批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撤点并校的富余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将实验类幼儿园纳入财政拨款范围,列入机构编制管理的自收自支幼儿园纳入财政补贴范围,逐步将现有镇(街)中心幼儿园等一批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
【教师待遇】设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
温家宝总理曾说过,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要发展教育,首先要有高水平的师资力量,《纲要》规定,我市将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尊师重教的意识,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不断改善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设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鼓励教师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边远地区执教。对在镇以下学校工作的农村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周转房宿舍。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落实和完善教师绩效工资政策,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设立青岛市教育突出成就奖。
【经费投入】 5年后20%财政预算给教育
今年教育投入占全市财政预算的16.1%,而到5年后,这一比例将达到20%。根据《纲要》规定,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依法保障“三个增长”和教育支出比例的提高,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到2012年全市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达到17%,之后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到2015年达到20%。根据各区(市)实际,合理确定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
学前教育实行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明确财政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比例,从今年起,三年内须有明显提高。2013年前各区(市)财政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占预算内教育支出的比例达到5%以上,不举办高中的区达到10%。将义务教育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健全高中阶段学校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机制。加大政府、行业、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确保用于职业教育的专项经费不低于当年实征城市教育费附加30%和地方教育费附加20%的规定。
【残疾人教育】 今年起残疾学生免费上学
《纲要》规定,从今年起,我市将对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残疾学生实施免费教育,并逐步扩大到学前残疾儿童和中小学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大幅度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提高特殊教育教职工岗位津贴。迁建青岛市盲校,建设好青岛市中心聋校,全面承担视障、听障教育任务。2015年前30万人口以上的区(市)均建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中职教育】 2014年前建成综合职教园区
市区局属中职学校校园面积已经成为限制我市中职教育发展的一大问题,为此我市将开建中职教育园区,根据规划,集职业教育、培训、技能鉴定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职业教育园区将在2014年前建成。
我市还将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各13所,重点建设50个校内实训基地和100个校外实习基地;创建100个对口就业率和优质就业率“双高”的名牌专业,建设100门中等职业教育精品课程,骨干专业全部建有现代化技能教室。
【学生减负】 今年就让学生感到“轻松”
《纲要》规划,我市将改革中小学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制度。深化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探索适合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入学办法。
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方面,我市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和问责制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控制作业量。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担责的减负机制,从今年开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工作有明显成效。加强中小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到2020年建成融综合实践、海洋、环境、科普、安全和国防教育以及社会体验、生存拓展训练等为一体,国内一流的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基地;各区(市)至少建设一处多功能、综合性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用地保障】 教育用地不得转作他用
《纲要》明确,优先保障新建或扩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用地,任何单位不得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用地转作他用。今后小区开发项目,配套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用地一律采取划拨方式供应,供地、规划审批前须书面征求教育部门的意见。配套幼儿园由政府投资建设,建设部门应保证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竣工验收由建设部门组织,建设、规划、教育等相关主管部门参与。
新建小区、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中,每5000人口的住宅区应由政府规划建设一所规模为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对已完成供地小区内的非公办配套幼儿园,按照用地性质、产权归属、建设程度等分类,逐步收归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转为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均衡发展】财政拨款向薄弱学校倾斜
屡禁不止的“择校热”归根到底是教育发展不均衡造成的,努力实现我市教育均衡发展也是教育中长期规划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根据《纲要》规划,我市将在2012年前基本实现区(市)域内城乡均衡发展,到2015年七区间、五市间基本实现均衡发展,到2020年全市范围基本实现均衡发展。为实现这一目标,政府将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进一步向财力困难区(市)和相对薄弱学校倾斜,缩小办学条件差距。适应城乡发展以及城镇化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切实加大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力度,高质量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的制度建设,建立区(市)域内城乡间、学校间校长教师合理流动制度和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与合作机制。2012年前全市普通中小学达到省定标准,2013年前消除未达抗震设防要求的校舍,2015年前基本实现教育资源均衡合理布局,新建小区学校满足需求。以均衡师资配置为重点,全面提升城乡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促使城乡之间资源配置和管理水平大致相当。(记者 臧旭平)
数字
到2020年,率先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率先建成教育强市,形成强有力的区域性人力资源优势,教育发展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普遍开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城乡实现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选择性、特色性更加明显;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