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三男一女结成团伙,专门朝遛早市的老年妇女下手,抢夺她们佩戴的黄金首饰。日前,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分别以抢劫罪、抢夺罪对上述四人判刑。
团伙中最年轻的是“70后”张某。“60后”刘某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刑。“50后”宋某有过因诈骗被劳教的前科。“50”后杨某是团伙中唯一的女性。2009年夏天,四人结成团伙专门抢夺老年妇女佩戴的黄金首饰。截至被抓时,张某共抢夺黄金项链3条,总价值14000余元;抢劫黄金手镯1个,价值99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且伙同他人趁人不备多次抢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抢劫罪、抢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刘某、宋某、杨某三人趁人不备多次抢夺财物,数额巨大,均构成抢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各处罚金5000元。 (记者解金钊 通讯员郭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