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有人要杀你,只要汇200万给我,我就把证据全给你。”一名外省男子连续三次向被害人发送此类短信,后证实信息内所描述内容完全子虚乌有。日前,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黄某现年25岁,原籍吉林省。2009年,黄某来津打工,但好逸恶劳,始终没找到合适工作。他于是心生邪念,想以骗人手段取财。
2010年1月中旬,黄某获悉被害人马先生的手机号码。马先生是一名生意人,家资丰厚。黄某遂抓住这一特点,用新买的手机号给马先生发送一条匿名短信,大意是“有两个叫强哥、小华的人要杀你,只要你一周内给我汇款200万,我就把他们的住址和预谋杀人的证据资料给你,否则他们会对你生命有威胁”。
为让马先生相信,黄某一连三天都给他发了这条短信。马先生难辨真伪,为妥善起见,拨打110报警。1月下旬,公安机关侦查抓获黄某。后经审讯,黄某供述短信内谈及内容完全是其编造的。
日前,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黄某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强哥”、“小华”等人要杀害马先生的事实,意图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而被迫交出财物,其行为除侵犯财产所有权外,同时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同时,黄某对被害人实施威胁,迫使其交出财物,从犯罪特征上看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且数额巨大。鉴于黄某犯罪情节较轻,且因意志外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记者解金钊 通讯员郭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