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举报别人偷煤,男子遭愤怒的被举报人谩骂,双方继而拳脚相加。男子一拳打在对方脸上,致其左眼眶骨折。日前,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男子因情节轻微并积极赔偿对方2万元损失,被免予刑事处罚。
男子庞某是一名铁路工作人员。一天,庞某发现铁路上有人偷煤,并尾随一名偷煤者来到同事王某家院内,后在院内发现了几袋煤炭,庞某赶忙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赶到调查时,王某称对煤炭的事毫不知情,并从旁人处得知是庞某举报了自己,于是记恨在心。几天后,庞某在单位门口碰到王某,王某情绪非常激动,大声谩骂说举报的人不会有好下场,一定要教训庞某,被旁边的同事劝走。后庞某出门打水,发现王某就在其办公室门口高声叫骂,并称见一次骂一次。几次叫骂激怒了庞某,两人扭打在一起,庞某打了王某脸部一拳,被同事拉开。
经相关部门鉴定,王某左侧眼眶内侧骨折,为轻伤。庞某表示愿意赔偿伤者2万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法院认为,庞某的行为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并积极赔偿王某的损失,且王某也有一定过错,故对庞某免予刑事处罚。 (记者陈遇冬 通讯员王彧 李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