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联合对全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较好和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市进行“以奖代补”资金奖励,以专门用于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工作,其中,威海市共获奖金2900万元,居各市首位。
经考核,烟台、威海、济南分获污染物总量减排奖一等奖,各奖励资金 1200 万元。滨州、威海、烟台分获重点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监管奖一等奖,各奖励资金900 万元。威海、日照、莱芜分获重点河流(河段)水质明显改善奖一等奖,各奖励资金 800 万元。烟台市获设区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改善奖第一类城市一等奖,奖励资金600 万元;济南市、淄博市获设区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改善奖第二类城市一等奖,奖励资金 600 万元。全省 17 市均获得奖励,威海获最高奖金 2900 万元,最低的市仅获奖金100万元。
据了解,2010 年上半年我省共完成减排项目 578 个,削减COD 排放量 10.71 万吨,同比削减 9.3% ,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7.24 万吨,同比削减9.5% ,实现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持续下降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工程减排方面,全省共完成COD 工程减排项目 231 个,削减量 9.90 万吨。共完成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 89 个,削减量 13.08万吨。结构减排方面,全省共完成COD 结构减排项目 114 个,削减量 0.81 万吨。二氧化硫结构减排项目144个,削减量 4.16万吨。
我省实施了最严格的地方性排污标准。自2010年1月1 日起,我省五大流域统一执行重点保护区COD60mg/L、氨氮10mg/L,一般保护区 COD100mg/L 、氨氮15mg/L 的标准限值,取消了高污染行业的“排污特权”,实现了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衔接。通过加严排放标准,全省每年可减少排放 COD6.9 万吨,二氧化硫 15.3万吨。
据统计,目前全省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 183 座,日处理污水量达 835 万吨,污水处理厂数量、处理能力分别较“十五”末增长 116% 和77% ,污水集中处理率由2005年的52% 提高到83%以上。国家和省重点现役火电机组已建成脱硫装机容量 20612兆瓦,火电机组脱硫装机容量占比由“十五”末的 10% 左右提高到95% 以上。今年1-5月,全省104个河流主要断面 COD 平均浓度同比下降 9.6% ,氨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