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6月29日,(重庆)涪陵“3·19”强奸杀死女学生的犯罪嫌疑人胡进,被涪陵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依法批准逮捕。同时还决定以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川,以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施廷建。
犯罪嫌疑人胡进系涪陵区李渡镇两桂村3组村民,2010年3月19日7时许,胡进在涪陵区李渡镇太乙门五组西坡果园,意图强奸路过此处的王英(化名),王英15岁,系涪陵某中学初三学生。胡进在遭到王英强烈反抗后将其杀害,并将尸体隐藏于竹林草丛中。案发后,在明知胡进杀了人的情况下,嫌疑人施廷建提供身份证租车和为埋尸体提供锄头,嫌疑人张川帮助胡进烧毁作案时沾了血的衣裤及鞋子。
3月24日,胡进从涪陵沙溪沟火车站乘火车逃往江苏省扬州市打工。
3月22日,涪陵警方发现王英的尸体,并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胡进。6月9日7时许,办案民警在江苏警方配合下,将胡进抓获。
在审讯中,胡进交代:2010年3月16日下午6时30分,在涪陵区李渡镇石马村10组大桥下,采用持刀威胁的方法,将放学回家的张兰(化名)强奸,张兰系李渡某中学初一学生。警方还查明胡进有大量吸毒史。
警方根据胡进交代,于6月9日将嫌疑人施廷建、张川抓获。
6月24日,涪陵区公安局对“3·19”强奸杀人案侦查终结,将犯罪嫌疑人胡进、施廷建、张川提请涪陵区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受理此案后,5天时间就做出了批准逮捕决定。(冯超 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