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因被同居女友抱怨没本事,赚不到钱,秦皇岛男子宋某竟趁夜将女友杀死焚尸。6月30日,秦皇岛市中级法院代最高人民法院宣读死刑复核裁定,依法判处被告人宋某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立即执行。
36岁的宋某是秦皇岛昌黎县人,与被害人马某(女,殁年41岁)是男女朋友关系并同居。宋某经常被女友抱怨没本事,赚不到钱。二人经常因琐事争吵。2008年11月23日晚,二人又发生争吵。次日2时许,宋某趁马某熟睡之机,持单刃尖刀朝其心脏部位猛刺,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宋某买来汽油点火焚尸。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将宋某抓获。
法院认为,宋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焚尸灭迹,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宣判结束后,宋某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记者李媛 顾莹莹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