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1费用
药品价格报销比例费用清单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医疗费用的公开是老百姓最关心的话题。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中涉及价格、费用公开的有几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和卫生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要公开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之外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含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服务)项目、内容、价格、收费依据及实施情况;从事疾病诊断、治疗和采供血等活动的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要公开医疗服务、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及其在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报销比例;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除上述两条外,还应增加公开配备的国家基本药物名称、价格,配备血液的种类、规格、价格。此外,医疗服务中患者使用的药品、血液及其制品、医用耗材和接受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医疗总费用等情况,以提供查询服务或提供费用清单的形式告知患者。
除了上述的公开信息中涉及的药价,市民还可以在天津市物价局网站上查询基本药物目录的中标价。市卫生局现在是集中招标,采购价格就是中标价,而中标价是公开的。药品到医院后,社区医院无加价,二三级医院都是在中标价的基础上加15%。
“市民通过医院公开的药品售价,根据不同级别医院加价的不同,倒推也能推出它的进价,肯定不会超高加价。”四中心医院一位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规定,即使是超过500元的药,加价也只加75元。
关注2流程
就医流程便民措施投诉电话
“我希望医院能把科室及检查室的名称、位置、就诊医生的名字等信息公开。”一些上了年纪的患者还希望医院的便民措施、医保政策等相关流程也能标识出来。
《办法》中指出,从事疾病诊断、治疗和采供血等活动的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应公开所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内容、流程情况;预约诊疗服务方式及门诊出诊医师信息;纳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和补偿流程;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以及便民服务措施。
三类信息应公开
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开:(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二)反映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设置、职能、工作规则、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日前由卫生部发布。记者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本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将于8月1日起,向社会主动公开三类信息。在医疗服务中,患者使用的药品、血液及其制品、医用耗材和接受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医疗总费用等情况,须以提供查询服务或提供费用清单的形式告知患者,让患者的就医费用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