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日前,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太原市公安局报捕的特大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该案系公安部开展“深入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发票缴获量最大的案件,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十名,查获假发票成品、半成品将近一千万份。办理该案中太原市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为案件的成功办理提供有力的支持。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该案后,市院加快审捕节奏,准确快速作出了处理决定,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省城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
2007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朱某、程某等人相互勾结,利用合法的印刷厂做掩护,组织多人,形成从订货、制版、裁纸、印刷、装订、包装到运输、销售一条龙的庞大制假、贩假网络。以太原为中心,辐射全省11个地市,并延伸至内蒙、山西、黑龙江等省进行销售。公安机关经前期排查,掌握线索后,于2010年5月14日,对该制假窝点进行查处,当场查获成品、半成品假发票500余万份,制造假发票的印刷机器四台,涉及假发票种类有山西省工业发票、山西省公路煤炭运销统一调运单等数十余种。而后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交代,公安机关又分别在太原市大众三益宿舍区附近三个假发票藏匿窝点,查获各类假发票450余万份。由于本案涉案人员众多、查获假发票数量巨大、案情复杂,太原市公安局提前向我院通报了情况,邀请我院提前介入侦查。我院对此高度重视,当即选派优秀的检察人员介入此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在介入侦查工作期间,检察人员参加了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案件讨论,对案件的管辖,证据的收集、固定、补充、完善,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了二十多条意见,帮助公安机关全面、及时、合法地获取了指控犯罪所必需的证据,把问题解决在侦查机关报请批捕之前,使该案从立案、侦查、讯问犯罪嫌疑人、现场勘验、鉴定等关键环节均做到程序合法,为该案的准确认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0年6月,太原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我院审查逮捕,为了保证案件的质量和诉讼效率,太原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组织专人审查了此案。鉴于本案犯罪嫌疑人人数众多、以言词证据为主的特点,市院根据案件情况在制定了详细的讯问提纲、计划的前提下,对10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讯问,进一步核实了案件内容,巩固了证据。同时,根据高检院《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标准》的规定,承办人员对案件事实、定性、证据等进行了全面审查。通过认真细致地审查,市院认为该案系单位犯罪,建议公安机关追加印刷厂为犯罪嫌疑人,并增加了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涉嫌罪名的认定,还针对公安机关在取证方面的欠缺,发出《提供法庭审判证据材料意见书》,提出十三条侦查取证意见。经过我院干警的努力,在三天内完成该案的审查逮捕工作,制作了一万六千余字的《审查逮捕意见书》,对十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记者了解,该案的顺利、快速、准确办理,是太原市检察院加强检警合作,形成打击合力的又一成功典范,为及时有力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提供了积极的保障。(作者 郭超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