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局长”一审无期
黄山市园林局原局长耿晓军犯4罪,购房款超2000万元
昨天上午,(安徽)黄山市中院对黄山市园林管理局原局长耿晓军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认定耿晓军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耿晓军历任黄山市园林管理处主任、黄山市园林管理局局长、党支部书记。2000年至2008年3月,耿晓军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伙同他人套取并侵吞工程款差价,贪污广告位租赁费,收受贿赂并为他人谋利。其中的2004年至2007年间,耿晓军在合肥以其本人或家人名义购买1套住宅及37间商铺,购房总价款达2216.1926万元。归案后,耿晓军主动退出赃款538.3万元;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挪用公款犯罪事实,并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耿晓军的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故作出如上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耿晓军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周瑞平 黄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