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近日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河北省将逐步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河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出台实施意见,将首先免除中职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
据悉,2008年,河北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农村户籍学生和城市区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每生每年发放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是我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又一举措。
此次制定的免学费政策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数量后在校生总数的15%确定;涉农专业则包括了种植、农艺等2l类专业。2009年秋季学期入学学生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其已交纳的学费由各中职学校在免学费补助资金到位后及时、如数退还。免除学费后,中职学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仍可享受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
免除学费后,根据目前执行的学费标准和中职学校的实际收费情况,公共财政将对有关中职学校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省及设区市、市辖区所属学校平均每生每年补助2300元,县(市、区)所属学校平均每生每年补助1600元。对招收“双带头人培养工程”青年农民学生的学校,省及设区市、市辖区所属学校平均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县(市、区)所属学校平均每生每年补助1200元。对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对其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免除学费后,由财政部门参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