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天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针对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申请受理量较大的情况,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着力强化入门审核和监督管理,实行逐级审核,细化完善申请、审核、公示、发证、销售、权属登记等环节,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公开。
近年来,本市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五年规划的实施,2008年、2009年全市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1305万平方米、20万套。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按照“一户一证、一证一房”的原则,从申请、购房到发放权属证明,实施全程监管。销售单位验证售房,并在网上核销证号,对购买人与购房证明不一致的不予出售;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时,对购买人与购房证明不一致的不予核发房地产权证。管理部门将动态核查与年度审核相结合,定期检索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和相关专业数据库,核查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购房家庭现住房情况,杜绝骗取购买资格证明行为和重复申请。对极少数开具虚假收入证明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责令按市场价格补齐购房差价,并提请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目前已追缴相关差价款项20余万元。(王月 姬臻 周轶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