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日前,天津市和平区纪委监察局出台《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二十四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四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直接或督促各有关单位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推动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二十四条”中的服务措施包括:区纪委监察局与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切实加强对“十大工程”等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综合项目的效能监察,协调帮助项目责任部门和建设单位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审批行为和审批效率的监督和考评,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强化现场审批和联合审批,推进审批服务再提速,确保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现场审批率达到95%以上;深化“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服务”活动,优化服务企业“绿色通道”,督促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帮办领办服务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以及一次性告知等制度,通过开门服务、上门服务、贴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二十四条”中的保障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十大工程”等重点项目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促项目责任部门和建设单位认真查找业务流程和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确保项目建设施工安全、质量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坚持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相结合、依法查处与注重预防相结合,妥善处理“十大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实行“帮助规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落实的再依法处罚”的三步执法模式,支持重大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在“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开透明、相关部门监管到位”的前提下,满足重点工程的实际需要,协调有关部门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充分发挥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效能监评岗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作用,认真受理和解决企业、群众投诉,坚决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问题。强化对各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遵守程序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吃、拿、卡、要”,严格落实行政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制;对涉及项目建设单位和责任部门的问题,慎重使用直接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惩罚性措施。经过初核发现有问题的,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做到既查处问题,又保证工程和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