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3月15 日停暖在即,天气却接连遭遇“倒春寒”,济南市决定本采暖季供热时间延长5天,停暖时间调整为3月 20日,延长供热时间不加收采暖费。这是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获悉的。
2009 年冬,济南市对集中供暖时间作出调整,自2009-2010 采暖季开始,将之前采暖季的140 天供热期“掐头去尾”缩短至120天,供暖期确定为11月15日至次年 3月15日。但据气象部门分析,近期将有一股强冷空气侵袭济南,17 日前后,省城气温将降到零度以下,大部分地区可能出现冰冻。为保证市民生活不受停暖影响,济南市作出延长采暖季的决定。
据介绍,在2010-2011 采暖季,济南市将新建浆水泉二期和西客站及莲花山热源厂一期工程,对北郊、金鸡岭等 6个热源厂进行改扩建,进一步提高供热能力。按计划完成年度自管供热站收并整合目标,今年将收并整合200个,同时加快推进管网汽改水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开展热计量收费试点,逐步推行热计量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