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因“咸嘢”而备受关注的广州白云区柯子岭村村委会主任刘建南被控受贿一案,昨日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刘建南继续否认受贿30万元的指控事实,并称自己是被行贿者——承建商邓某陷害,邓某所提供录音中的30个“咸嘢”是淫秽光碟,而非30万元港币。
据白云区检察院指控,2000年1月,刘建南在担任广州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柯子岭实业公司经理、法人代表期间,利用负责该公司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承建柯子岭村云乐花园土建、修缮工程的承建商邓某贿送的港币30万元。去年9月,广州白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建南受贿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判后,刘建南不服,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
根据邓某的证言,他在1998年与时任柯子岭村主任陈某签订了购房协议,约定购买云乐花园三栋烂尾楼事宜。1999年6月,刘建南担任村委会主任。为了确认之前签订的协议,他找到刘建南商谈。但对方却不愿意谈反而说儿子去新加坡读书需要30万元的事情。迫于无奈,他才向刘建南贿送了30万人民币。
而在昨日的庭审中,刘建南称,由于当初卖给邓某的每平方米2800元的购房价格太便宜,村民们不同意,于是,他将购房价格提至每平方米3200元。2001年8月,双方终止合作,柯子岭村返还其300万的定金。邓某认为是刘建南本人“搅黄”了他的生意,一直怀恨在心,蓄意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