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石家庄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春节期间市区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10年春节期间,市区内继续实行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另外,从今天开始,市内269个烟花爆竹销售点将开始销售烟花爆竹。
今日起可买烟花爆竹
《公告》规定,今年石家庄市允许燃放的时间为2010年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2月13日(农历除夕)至3月1日(正月十六)、3月17日(农历二月初二)的早上7时至晚10时。除夕夜延长至次日凌晨1时,正月初一提前至凌晨5时。
“今年市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摊点有269个,比去年多了50个左右,市民购买烟花爆竹将更加方便。”石市安监局危化监管处处长李天征介绍说。
从今日起,位于市区内的零售摊点将开始营业。允许销售日期为2010年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至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五)。李天征介绍,经所在地安监局批准的烟花爆竹经营点必须从石市已经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进货,凭经营许可证、临时占道许可证(非占道经营的自然村除外)、营业执照,悬挂规范统一的标识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两响炮、礼花弹禁放
市政府发布的《公告》对燃放区域及场所也进行了限定。其中,严禁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影剧院、公园、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场馆、公众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内及楼房阳台燃放;严禁在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加油站、液化气站周边100米以内及电力、通讯线路附近燃放。
严禁销售、燃放两响炮、铁炮、拉炮、摔炮、砸炮、手持升空类烟花、礼花弹、土火箭、土老鼠等装药量大、敏感度高、危险性大的品种和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的各类烟花爆竹。
“为了燃放安全,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一定要认准有厂家标识、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安全燃放说明的正规产品。”李天征说。(记者彭丽晗 陈冬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