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26日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从下月起,天津市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将从现在的35家三级医院逐步扩大至二级医院,今后二级医院万元以上医疗纠纷不能再“私了”,而应通过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解决。
去年2月,全市在全国率先以市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实施《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建立起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方客观调解、通过保险理赔方式处置医患纠纷的新机制。《办法》规定,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索赔额低于1万元的,医患双方可自行解决,也可向市医疗纠纷调委会申请解决,还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额若超过1万元,医院无权自行解决,只能通过市医调委调解或诉讼法律程序解决,万元以上赔付由相关医疗责任保险公司负责。目前,本市35家三级公立医院已加入医疗责任保险,实行第三方调解机制,实施一年来取得明显成效,纠纷量与赔付额分别比前一年同期下降66.8%和65.8%。此次二级医院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启动,将为更多患者搭建起处理医疗纠纷的公正平台,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起到积极作用。(记者任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