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天,天津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天津市电动自行车专业委员会举行专家座谈会,就国家标准委今年8月份正式出台,并将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展开分析探讨。
业内专家称,“电摩标准”的出台,本来具有开拓电动车产品标准化建设新局面的意义,方向是积极的。但由于“电摩标准”自2006年编制与论证以来,始终坚持与执行10年的电动自行车老标准“无缝对接”,把大于40公斤/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定义为属于机动车的电摩产品。这种“无缝对接”方式控制和窒息了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修改和产品的创新空间,并引起全国2600余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忧虑。
天津电动自行车产业是国内最大的产销基地。据不完全统计,本市现有整车与配套企业500多家,从业人员11万人。2008年电动自行车产销量651万辆,占国内市场的30%以上,实现年产值102亿元。今年以来,尽管国内外市场出现多种不利因素,本市电动自行车产销仍然实现显著增长。1至11月份,本市生产电动自行车850万辆,比去年同期多生产200多万辆,据统计,目前天津电动自行车产品中仅有30%左右为轻摩型产品,65%为轻便型电动自行车,5%为高档锂电型电动自行车。这些产品普遍采用较重的钢制车架和铅酸蓄电池,企业尽管采取多种方法仍然很难在较短时间内将车重控制在40KG的标准之内。如普通36V电动自行车车重构成为:3块铅酸电池重量再加1KG塑壳为13.6KG,电机和控制器为7KG,车体重量一般控制在22至25KG,这样自行车重仍然超标,达到42至45KG。如果明年实行电摩技术标准,天津将有70%左右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被纳入电摩产品,而天津电动车行业中有摩托车开发认证资质的企业只有2至3家。
国家“电摩标准”出台后,许多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不敢排产,有的甚至停产。而全国各地的经销商也不敢进货,明年出路何在,让生产厂商十分不安。同时,大多消费者也不愿购买“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了,因为“电摩标准”实施后,消费者需要考驾照、缴纳保险等,增加开支约2400元,超过一辆普通电动自行车的价格。(柳悦 崔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