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在校教师能否从事有偿家教,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日前,山东省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和兼职活动。”与此同时,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则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同是将“有偿家教”写入立法,却分别采用了“一收一放”两种迥异的做法,再次将“有偿家教”推向风口浪尖。本月26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明确态度:“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牟取私利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
对于有偿家教,本市教育主管部门所持否定态度从来没有改变,早在几年前,市教委就出台文件明确“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在评优、晋级时实行一票否决”。然而,尽管教育部门禁令频出,但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暗流”从未停止。一边喊苦、一边又忙于“求师”补课的学生和家长对此却是又恨又爱,到底有偿家教应该疏还是堵呢?对此,支持者和反对者说法不一。(胡春艳 李向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