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天14:00,和平区交通事故案件巡回法庭开审第一案,本市一名大一女生成为该巡回法庭的第一位原告,赔偿数额达3万元的交通事故案件用时不足30分钟便审结。
据小君的父亲王先生介绍,去年11月29日傍晚,还在上高三的小君骑车经过哈密道与南京路交口,与被告驾驶的中型专项作业车发生碰撞,小君左腿开放性骨折。事后,经过交管部门确定,隶属于和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车队的中型作业车司机张师傅负事故全部责任,小君不负责任。
“因为当时孩子在准备高考,所以等孩子考上大学之后有关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才正式开始解决。”作为全权委托人,王先生向事故交警提出接受调解,事故交警在与法院方面沟通后获得委托授权。
原告小君目前在外地上大学,她全权委托父亲出庭处理此事。庭审中,小君的代理人提出生活补助、财产损失、护理费等共计3万元的赔偿要求。基于双方当事人对事实、赔偿数额等没有异议,庭审用时不足30分钟便宣告结束。
审理此案的和平区法院张俊审判员表示,这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类型将是巡回法庭以后要处理的最普遍案件。“双方当事人对赔偿数额、事实等情节没有异议,原本可以通过接受行政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但是因采取这种方式被告无法向保险公司申请得到理赔,所以被告才拒绝行政调解。”张审判员说,听说这种情况后,和平法院委托事故交警代为调解,前期的调解意向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昨天是根据法律规定以简易程序对双方进行询问。双方没有异议,法院便会依法下达民事调解书。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此类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如果按照一般程序进行诉讼的话,双方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预交550元的审理费用。即便是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审理,也会收取275元。而这场在巡回法庭内开的简易程序庭,双方当事人一分钱都不用花。
“我是昨天上午接到通知的,说是下午会在巡回法庭开一个简易庭,真没想到这么简单还省钱。”王先生也听说过走正常程序打官司费费力,没想到这一等反倒赶上好时候。(李柏彦 杨毅 王栋)